〔記者林菁樺/台北報導〕台電二期風場淪為爛攤!富崴能源29日董事會通過破產申請案,富崴能源董事長林坤煌提出四點重砲抨擊台電是「國家級洗劫」。因富崴與台電談判未達共識,台電已接管所有工程,但支出費用與責任要由富崴承擔,此外中秋假期間搬走風機安裝,不支付合理追加工程款、工期,逕行認定95億元罰款,目前富崴能源主張台電應將扣留的保證金、工程保留款約60億元,先還給富崴或聯貸銀行,目前富崴尚欠聯貸與自貸銀行約100多億元。
台電與富崴雙方在「風機所有權上」各說各話。台電聲明,雙方已在公證人見證下,8月底進行點交,風機所有權已屬台電所有,但富崴卻在台電不知情的情況下,將風機設定動產抵押權給富崴母公司森崴能源,以擔保母公司借給富崴60多億元的債務,富崴無權針對他人之財產設定抵押權;但林坤煌表示,欠款本來就可以設定,台電的點交是在台電於台中港的5A碼頭進行,「他自己派人去點、找人去點設備」,我們沒有同意,現在整個設備所有權是各說各話、有爭議。
林坤煌先是指出,早在去年富崴就想與台電解約,但為了國家建設,同意繼續履行合約,他坦言,最大困難是風機安裝合約,因為風機廠商是獨佔廠商,富崴與風機廠商合約重談未有結果,最後由台電接手,但台電認為富崴仍負契約責任,因此所有額外衍生的費用、保固責任等均由富崴承擔。
他也抨擊,物價調整台電不願支付合理工程款,以去年追加工程款為例,船舶日租上漲費用較先前簽約時多出60億元,最終僅同意30億元,次要結構鋼料21億元,僅給2億元等;今年海纜工程光是東方風能就要23億元,但只給10億元。他也說,台電要富崴五月就把周邊船準備好,一個月租船油錢等就要5億元台幣,但台電都「置之不理」,只要富崴將追加金額送工程會調解,而根據富崴過去一開始提出200多億元的追加金額,最終下修到100多億元,最終雙方只協調出55.5億元,他批評「狼來了、很多次」,我們也很難相信(調解)。
林坤煌說,富崴承攬工程已經虧了兩百多億元,本來心態是希望工程能做完,若要擺爛就擺爛,富崴不用撐到現在。 若依照物調機制,風場完成應該要7百多億元,且依照去年施工只到10月中旬,若要在今年底完成,仍看天氣因素,但機率很低。
林坤煌指出,富崴已經資不抵債,他表示目前的訴求,就是台電應合意來終止合約,並可取得風機所有權,但要退還工程保留款、履約保證金約60億,或是直接代償給富崴聯貸及自貸銀行。不過,目前也還有施工追加工程款部分金額至少四十多億元有待協商。
對於公司已破產,台電開罰95億元,林坤煌坦言,公司已破產,確實想與台電解約,如果台電不願意,對於後續罰款等,就只能直接走訴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