藥品超過有效期限後,成分可能逐漸變質或失去原有療效,即使外觀、氣味沒有明顯變化,也不建議繼續服用。家中藥品至少每半年整理一次,檢查有效期限、包裝是否破損,以及藥錠有無變色、受潮或碎裂。沒有標示名稱、用途與服用方式的散裝藥品,也應停止使用,避免吃錯藥或重複用藥。
一般藥錠、膠囊可集中放入夾鏈袋,加入用過的茶葉、咖啡渣、貓砂或衛生紙混合後密封,再交由垃圾車處理。藥水可倒入袋內,藥瓶加少量清水沖洗後,也將清洗液倒入袋中,加入吸水材料密封丟棄;空藥瓶則依材質分類回收。不要將藥品直接倒入馬桶、水槽或水溝,以免藥物成分進入環境與水體。
抗癌藥、管制藥品、針劑,以及醫療院所特別交代需要回收的藥品,不宜直接丟入一般垃圾。處理前可先聯絡原開立醫院、診所或社區藥局,詢問是否設有回收管道。針頭、採血針及胰島素針等尖銳物品,也不可隨意裝袋丟棄,應放入不易刺穿的容器,並依醫療院所指示回收。

同時在不同醫院或診所就醫時,可能因藥品名稱不同,卻含有相同或相近成分,增加重複用藥及副作用風險。
建議建立個人用藥清單,記錄藥名、劑量、服用時間、過敏史及保健食品,回診時主動提供醫師或藥師確認。剩餘處方藥不可留到下次自行服用,也不要分享給症狀相似的家人。若服藥後出現皮疹、呼吸困難、嚴重頭暈或其他異常反應,應停止自行加藥,並儘快尋求專業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