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期從事公益與醫療事業的正德佛堂,民國110年遭沉迷線上遊戲的女出納王雲惠,藉職務之便監守自盜,利用保管支票簿機會,盜蓋負責人黃國容(出家後為常律法師)的印章,3年內接連偽造提領109張支票,盜取4545萬多元,最高法院考量王女坦承犯行,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,扣除已發還正德佛堂79萬餘元,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4466萬元,全案定讞。
王雲惠107年7月2日起,受雇高雄正德佛堂總部擔任文書工作,任職約半年後開始擔任財務出納人員,負責保管佛堂零用金、記帳、開立應付帳款支票等相關工作。110年7月1日起至112年9月6日,王女未經正德佛堂負責人常律法師的同意或授權,前後在109張空白支票上,填上日期及17萬元至49萬多元不等金額,再擅自拿取周姓財務長、方姓總財務長,以及常律法師的印章蓋在支票上,到銀行提領,2年多共盜領4545萬4474元供自己使用。
一審考量王女不思正當途徑獲取所需,竟侵占正德佛堂的空白支票,且未徵得同意,即冒用名義而偽造支票復持之以行使,妨礙有價證券之有效流通及行使,紊亂金融秩序,所為實有不該,判刑8年。
王女提上訴,她在二審坦承犯行,但辯稱自己罹患重度憂鬱,因生活壓力大無處宣洩,才會深陷線上遊戲不斷儲值點數以求紓壓,一時失慮才犯罪,且她與正德佛堂成立調解,每月分期付款1萬2000元,雖與被害金額有落差,但已盡最大努力彌補被害人損失,請求輕判並宣告緩刑。
二審考量她犯後始終坦承犯行,尚非全無悔意,但一審已考量犯罪動機、目的、手段、情節、所偽造支票數量暨票面金額不小,仍判刑8年。她上訴三審,最高法院駁回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