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糖今年5月採購由中聯製造、福懋供應的油品原料,經檢驗發現含有苯駢芘14.7微克/公斤,雖第一時間通知兩家上游業者,卻未依法向主管機關通報。台中市政府3日表示,中聯與福懋在得知產品有危害食品安全疑慮後,未依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規定即時通報,因此依法各裁處最高300萬元罰鍰。
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指出,依食安法規定,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,應立即停止製造、加工、販售並辦理回收,同時通報所在地主管機關。經調查,本案油品於5月11日採樣,台糖5月18日得知檢驗結果後通知中聯及福懋,但兩家公司均未即時向台中市府通報,違規事實明確。
食安處表示,考量中聯及福懋均屬具規模油脂業者,並綜合資本額、違規情節、產品影響及危害程度,依食安法第47條第2款,各裁處法定最高300萬元罰鍰。市府也將持續追查問題油品流向、回收及後續處置情形,要求業者落實自主檢驗與通報機制,確保食品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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